2024年度盘点
Summary of 2024
在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强劲东风下,中国科技成果转化事业正以蓬勃之势,加速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的深度融合,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2024年,作为技术革新与产业升级的里程碑之年,我们见证了无数科技创新的璀璨火花,从科研的殿堂跃入生产的实践,从知识的书架迈向市场的货架,成为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引擎。
中国科技成果转化行业2024年度盘点工作由技术转移研究院、中关村智酷、大湾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及转化果平台四大知名机构联合发起,过程中汇聚了150名行业观察员的敏锐洞察、20名评审专家的专业评判,以及55家联合发布单位的鼎力支持。旨在以全方位、深层次的视角,全面回顾与总结过去一年我国科技成果转化领域取得的显著成就与宝贵经验,为行业的持续繁荣发展贡献智慧与力量。
今天给大家带来:中国科技成果转化行业2024年度十大全国政策
1月18日,工信部等7部门出台《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2号
政策名称:《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科学院
政策文号:工信部联科〔2024〕12号
发布时间:2024年1月18日
《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专门针对未来产业,全面布局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和未来健康六大方向,利用AI和先进计算技术培育高潜能产业,引导地方依托产业基础和资源发展特色未来产业,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意见》强调前瞻部署和梯次培育,顺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体现政策的前瞻性和战略性,提出汇聚政产学研用等资源,融合资本、人才、技术、数据等要素,以系统化的推进方式打造深度融合的产业生态。
《实施意见》也重点强调要促进成果转化。发布前沿技术应用推广目录,建设未来产业成果“线上发布大厅”,打造产品交易平台,举办成果对接展会,推动供需精准对接。构建科技服务和技术市场新模式,遴选科技成果评价和转移转化专业机构,开拓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首批次材料激励政策,加快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
1月26日,国知局等8部门印发《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国知发运字〔2024〕5号
政策名称:《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
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
政策文号:国知发运字〔2024〕5号
发布时间:2024年1月26日
《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对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力求实现盘点筛选全覆盖、入库评价全覆盖、推广对接全覆盖,加大了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对于聚焦推动专利产业化、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工作方案》的总体思路就是围绕“一平台、两端点、三个库、四步走”,着力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系统性地推进专利转化工作,涵盖了从专利盘点、评价到推广转化的全过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专利转化工作链条。
截止2024年12月底,我国已完成134.9万件存量专利盘点和价值分析,形成可转化的专利资源库,按照产业细分领域向企业匹配推送。
1月26日,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印发《国有企业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国资厅产权〔2024〕6号
政策名称:《国有企业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发布部门: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政策文号:国资厅产权〔2024〕6号
发布时间:2024年1月26日
《国有企业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是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专门针对国有企业的职务科技成果进行的赋权改革试点,是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重大尝试。
《实施方案》由国务院国资委牵头组织试点工作,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负责督促指导试点单位落实方案,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试点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具体推动赋权改革实施。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梳理所属企事业单位具备转化条件的科技成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和附件申报书的格式要求,向国务院国资委推荐拟参与试点的科技成果。原则上赋予科技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的比例不高于50%,赋予科技人员长期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不超过10年,获得许可使用收益比例不高于30%,单个科技人员赋权比例不高于5%。
2024年,国务院国资委批复中央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共112个项目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
3月24日,财政部等4部门发布《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政策名称:《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发布部门:财政部、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政策文号:无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4日
《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系统梳理现行支持科技创新的主要税费政策,将分散在不同部门、不同文件中的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汇总成册,共有50多项政策点,为各类创新主体查询、了解、享受政策提供“一站式服务”,极大提高了各政策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优惠政策指引》中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税费优惠政策共计四大类11项,汇总如下:
一、增值税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企业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企业所得税分期纳税政策
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开展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
三、个人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
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奖励递延纳税政策
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
四、其他税费
专利收费减免优惠政策
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和复审费减免政策
4月22日,科技部和财政部出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
政策名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科技部、财政部
政策文号:国科发资〔2024〕28号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2日
2024年4月22日,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时隔7年,两部门对《暂行办法》的一次重大修订。新版《暂行办法》共分为总则、重点专项设立、项目组织实施管理、重点专项管理和总结验收、多元化投入与资金管理、监督与评估等7章37条。
此次修订后的新版《暂行办法》重点突出了“以成果转化为导向”,完全颠覆了旧版《暂行办法》“重研发轻转化”的总体基调,可以说是此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最重大的变化!
新版《暂行办法》在第一章总则中就有两条提到“成果转化”,开宗明义突出其重要性,这与旧版《暂行办法》在总则章节完全没有涉及、只在全文尤其是偏后部分不痛不痒提及“成果转化”完全不同。另外,新版《暂行办法》从创新设计→专项实施方案的编制→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总结验收,这四个重要环节全程重点突出“成果转化”。尤其是在总结验收环节,明确要求“专项验收坚持成果导向,重点突出对重大标志性成果及成果转化应用情况等方面的评价”,有了验收评价的指挥棒,相信没有人会不再重视“成果转化”。
6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办发〔2024〕31号
政策名称:《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政策文号:国办发〔2024〕31号
发布时间:2024年6月19日
《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模式,能够更好地发挥政府出资基金作用并撬动社会资本,促进创业投资与国家战略目标的深度融合。鼓励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发行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多渠道、多层次的资金来源拓展措施,有助于解决创业投资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
《政策措施》要求充分发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作用,进一步做优做强,提高市场化运作效率,通过“母基金+参股+直投”方式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同时要求引导创业投资充分发挥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作用。《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了创业投资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地位,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对科技成果转化行业的发展是重大利好。
7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19号
政策名称:《关于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
政策文号:国知发运字〔2024〕19号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9日
《关于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旨在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有利于实现简便快捷的“一对多”专利许可,提升对接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通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的“最后一公里”。相较于以往的专利许可模式,开放许可制度更加注重专利资源的共享和利用,打破了传统的专利独占许可模式,为专利的高效转化和应用提供了新的制度保障。建立专利开放许可信息登记制度,并规范许可信息的填报、审核和公示流程,为专利供需双方提供了更加透明、便捷的信息获取渠道,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许可交易的效率和成功率。对专利开放许可交易流程进行了优化和简化,可降低交易成本和时间。拓展应用场景,推动专利在不同领域、不同产业、不同区域之间的开放许可,有助于专利技术的多元化应用和产业的协同发展。
7月21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科技成果转化重大改革方向
政策名称:《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发布部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
政策文号:无
发布时间:2024年7月21日
2024年7月15日至18日,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隆重召开,并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的重大方向。
主要涉及机制改革、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概念验证和中试平台、产学研合作、技术经理人、赋权改革、单列管理等多个方面的重要改革方向。
①完善高校科技创新机制,提高成果转化效能。
②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
③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
④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
⑤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
⑥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
⑦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
⑧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
⑨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⑩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
9月11日,国知局办公室等7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推广转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4〕33号
政策名称:《关于加快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推广转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国科学院办公厅
政策文号:国知办发运字〔2024〕33号
发布时间:2024年9月11日
《关于加快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推广转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聚焦于专利的实际应用和价值实现,明确提出将工作重心从存量专利的盘点转向盘活,强调以盘活为目的、以盘活促盘点。将专利产业化作为工作主线,贯穿于整个专利转化过程,突出专利产业化核心地位。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开展专利转化工作,多元化的转化方式,适应当前信息化和数字化的发展趋势。
《通知》要求强化企业专利产业化的主体地位,围绕技术升级和产业竞争需求,加大专利技术引进和产业化力度。组织动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积极参与专利转化工作,引导各行业协会聚焦产业重点领域专利转化需求,集聚产业链优势资源,协同推进专利产业化。鼓励各类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机构、技术转移转化机构聚焦专利转化运用,提供筛选评价、路演推介、交易撮合等各类增值服务。
10月26日,国家标准《科技成果评估规范》正式发布实施
国标名称:《科技成果评估规范》
主要起草单位: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等
主要起草人:李思敏、武思宏、董红霞、肖克峰等
国标编号:GB/T 44731—2024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6日
2024年10月26日,国家标准《科技成果评估规范》(GB/T 44731-2024)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正式发布并生效实施。《科技成果评估规范》作为国家层面首个科技成果评估的统一标准,针对当前科技成果转化率亟待提高的问题,为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提供了科学依据和实践工具。
《科技成果评估规范》构建出了“五元价值”为主体、“转化推广潜力”为补充的科技成果评估指标框架。这一框架不仅全面考量科技成果的多维度价值,还特别强调了科技成果在实际应用中的转化与推广潜力,从而有效增强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导向力。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和保障科技成果评估的规范、有序和专业化发展,助力我国科技成果转化事业实现新的飞跃。